宜宾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城市建设和生态环境局2024年10月1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本月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0月12日-2024年10月2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编:644000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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